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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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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mber
發表時間: 2007-08-05 11:56
Not too shy to talk
註冊日: 2005-04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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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數: 29
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很多資訊軟體委外案的 RFP 都要求軟體開發商撰寫「工作日誌」,以及「需求訪談紀錄」、「軟體需求規格書」(或系統分析報告)、「軟體設計說明書」等文件,請問它們的必要性與價值為何 ?

最近有一些新式的軟體開發方法,宣稱可以不需要上述繁瑣的文件,因此很快就可以開發出符合業主需要的軟體系統,請問這樣子好嗎 ?

我們目前有一個兩千多萬元的資訊系統委外案,承包單位是國內著名機構已通過 CMMI Level 3 的單位,宣稱採用 Unified Programming 模式開發軟體,可用 Papid Prototyping 方式直接與使用者溝通需求,一邊開發一邊修改可以縮短軟體開發的時程,因此對於上述的軟體開發文件常常是以應付 RFP 要求為主,最近因「軟體需求規格書」被監造單位審查不通過,要求加強以書面方式跟我們使用單位進行軟體需求確認工作,而且每個使用案例(Ues Case、含畫面)都需要使用單位代表簽認,軟體開發進度因為需求再確認工作(含修改更正後再請使用單位簽認)而延遲了近一個月,請問監造單位的堅持有必要嗎 ?

cheng
發表時間: 2007-08-06 19:46
Just popping in
註冊日: 2003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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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數: 15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關於軟體開發文件的價值,如果就成本而言,可能就是實際撰寫這些文件所花費的工時。以下是我過去曾經遇到的三個實際案例,大家可以想想軟體開發文件的價值為何 ?

案例一:有個一千六百萬元的政府資訊軟體委外案,軟體開發進行了六個月後,因法律糾紛而中止,軟體開發商因而向業主求償已投入的需求訪談、系統分析、軟體設計等工時費用,但業主認為軟體開發商浮濫虛報工時數,要求提出「工作日誌」供公正第三者審核,軟體開發商卻拿不出像樣的文件 …… 目前此案還在法院審理中。

案例二:有個五百多萬元的民間軟體外包案,當軟體開發完成後,卻被其競爭者控告軟體有抄襲侵權之嫌,上了法院後,控告者提出完整的「研發工作日誌」、「軟體設計規格書」等文件證明其研發智財權,而被告一方委託的軟體開發商卻拿不出相當的軟體開發文件,證明其軟體開發的過程 ……

案例三:有個一千八百多萬元的政府資訊軟體委外案,因為軟體開發商的需求訪談報告、系統分析書、軟體設計書等一直通不過監造單位的審查要求,最後軟體開發商竟以「進度將嚴重落後」、「不排除拒絕承包」為由說服業主讓步,直接開始進行軟體設計工作,結果軟體開發完成後果然一直不符合業主需求而一改再改,此案合約應該於九十四年十二月底驗收,到了九十五年底的時後,軟體開發人員已陸續離職,僅剩下了X先生一人,很多修改都必須由X先生重新撰寫程式才行,此案因而拖延至今還未驗收,如果X先生也離職,這個一千八百多萬元的資訊系統後續將很難修改維護 ……

由以上三個實例可見,軟體開發文件的價值,可能不僅止是實際撰寫這些文件所花費的工時吧。
Member
發表時間: 2007-09-05 10:35
Not too shy to talk
註冊日: 2005-04-07
來自:
發表數: 29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前文提到「關於軟體開發文件的價值,如果就成本而言,可能就是實際撰寫這些文件所花費的工時。」這個成本究竟應該是多少呢 ? 我知道有一個實際案例,不妨跟大家分享:

幾年前軍方有一個數千萬元的資訊系統委外案,由台中某大知名的資訊系統整合公司得標,RFP中有要求得標廠商必須依照 IEEE/EIA 12207規範,交付約二十餘種技術文件,得標廠商沒想到軍方是玩真的,交付的文件通通被認定不合格,因此只好向外尋求協助,好不容易找到一位曾經在美國服務多年的IEEE/EIA 12207專家,據說開價要1400萬元,最後只好花幾十萬元找了幾位國內學者專家授課指導撰寫,結果此案拖到最後還是沒有被驗收,這家公司後來已經解散,負責人目前已到了中國大陸。

由此可見,投標廠商對於RFP的軟體技術文件要求千萬不可掉以輕心。不過話又說回來,在『講 CMMI 笑話給你聽』討論區的蔣效化先生談到「除非政府有心理準備所有IT相關的採購專案必須依據PA來概估成本,否則政府預算不增編,卻要廠家增加工作事項,這就是不知民間疾苦…」,不知當初那個軍方數千萬元的案子在編預算時,有沒有考慮到二十餘種技術文件的製作成本。
Member
發表時間: 2009-10-14 12:40
Not too shy to talk
註冊日: 2005-04-07
來自:
發表數: 29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今天中國時報 [時論廣場] 刊出貴會前理事長程家麒先生的文章,內文也有提到軟體技術文件的重要性 :

以專業立場來看,民國百年「電腦年序錯亂」只是個技術問題,對政府與企業而言,若能妥善處理,危機其實也可能是轉機。因為目前尚未因應民國百年「電腦年序錯亂」的資訊系統,多為早期設計的系統,當時的軟體工程觀念尚不成熟,多半沒有完整的軟體技術文件,如今要修改資訊系統就如同維修建築物管線卻沒有線路圖,恐怕很多資訊系統都必須重新開發;但是現在重新設計資訊系統時,已經有了軟體工程和技術文件的國家標準,可依循標準規範來施作,日後的維護修改也可以一勞永逸。

現在距離民國一百年元旦已剩下不到五百天,雖然時間緊迫,但筆者仍須提醒,無論修改舊系統或重新設計新系統,都需要透過周延的測試規畫設計來進行嚴謹的系統測試。尤其是事關民眾權益的自動化或資訊系統,妥善的風險管理和備援應變作業規畫更不可少。否則一旦發生意外狀況,輕者可能影響服務品質和聲譽形象,重者可能造成嚴重傷害或損失,絕不能掉以輕心。

以上謹供大家參考。


RCI@Taiwan
發表時間: 2009-10-19 03:26
Not too shy to talk
註冊日: 2008-04-20
來自:
發表數: 24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如果小弟看到RFP中"要求得標廠商必須依照 IEEE/EIA 12207規範,交付約二十餘種技術文件"的案子,再大的利潤一定不會去投標....

因為只有幾千萬的案子並不大,"(幾乎或近)全套文件照交"對籌獲者及供應者或發展者言,其風險均是極高的

編撰這份RFP的軍方單位或承辦者,恐怕並不懂得自古以來各種軟體規範(如1679→1703/2167→498→12207)的精義所在
tyrone
發表時間: 2009-10-19 18:17
網站管理員
註冊日: 2003-04-19
來自: CSQA
發表數: 342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這樣的原因,我想是因為大家誤解、或者連標準的條文都沒有弄清楚的關係。小型的專案按照IEEE/EIA 12207是不需要寫到那麼多文件的。更何況,所稱遵IEEE/EIA 12207寫文件時,根據IEEE/EIA 12207.1所提列的文件,共有八十多項,有較為明確之的內容範圍者,亦有三十多項,絕非所提的二十多項。認為是二十多項文件,應該是受到MIL-STD 498影響的關係吧。
IEEE/EIA 12207也好、ISO/IEC 12207或者CMMI-DEV也罷,使用者對於tailoring學習,是一項重要的工作,沒有學會tailoring之前,隨意訂出文件要求,恐怕會是專案成功的一項傷害吧。


----------------
引文:

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見諸相非相。即見如來。

林泰龍
◎軟體品質協會 理事
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資訊及通信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(TC21/SC3資訊軟體分組委員會)委員
Youtube Channel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user/tyrone9304

albertchou
發表時間: 2009-10-20 14:21
Just can't stay away
註冊日: 2003-04-21
來自:
發表數: 71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關於這個問題,我提供一些方向讓大家思考一下。

要回答這個問題“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?”之前,先要為“文件”做個定義,否則就會發生“鷄同鴉講” 的(這是軟體開發專案中最容易發生的事,也是軟體工程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)事了。個人以為軟體開發中的文件,代表的是一“書面的資訊”。有了這樣的理解,接著,我們要問的是:軟體開發專案中除了“編寫程式”之外,還有哪些工作?也就是“需求分析”、“軟體設計”、“型態管理”、“品質保證”、“測試”乃至“問題追蹤與管理”、“專案規劃、監控”、“需求管理”…這一拖拉古有的没的,是不是軟體開發中的“工作”?如果,它們不是工作,那就没有討論下去的必要了。如果,這些是必要 (RFP要求) 的工作,那麼這些工作的結果(產出)不是文件,那又是什麼?我們如何認定專案中已“正確地”執行了這些工作?還有為什麼要執行這些工作?也就是這些工作的結果,是做什麼用的?如果,它沒有作用,那為什麼要做這件事?如果,它有用。那又是給誰用的?什麼時候要用?用它有什麼好處?我們要如何檢查它已被“正確地”執行了?還有我們如何知道工作已經完成了?我們如何管理這些已完成的工作結果?…

以上這些問題,如果您想通了,“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?”的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,那您可以自己再問自己一些更深入的問題(譬如:業主要如何規範這些工作的成果?我們如何再利用以往類似工作的成果?我們如何…)。如果,您想不通,那就多看看、多聽聽,也再多想想吧。

順祝 平安愉快!

周茂松 敬上
albertchou
發表時間: 2009-10-21 22:23
Just can't stay away
註冊日: 2003-04-21
來自:
發表數: 71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再提供兩個觀點,讓大家思考一下:

1. 一個成功的軟體開發組織,有許多過去的工作成果可資“再利用(reuse)’,而卻只有少數的現前工作須要“重工(rework)”。反觀失敗的軟體開發組織正好相反,過去已完成的工作只有很少很少的部份可以“再利用”,而現前的工作又有太多太多的部份須要“重工”才能被客戶接受。其原因何在?

2. 如果,我們把“文件”這玩意從軟體工程中抽離。那麼,請問軟體工程還剩下什麼?沒有了軟體工程,又如何保障軟體的品質?如果,從CMMI中抽離軟體工程的概念,CMMI又還剩下什麼?各組織努力花大錢企望通過CMMI的評鑑與提昇評鑑等級,卻又不重視文件,又代表什麼?

最後,還是祝福大家

心想事成!

周茂松 敬上
joker
發表時間: 2009-10-22 10:05
Not too shy to talk
註冊日: 2006-12-22
來自:
發表數: 31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是否有CMMI-Level x公司能分享完成一份Software Requirements Specification所需投入之資源?
RCI@Taiwan
發表時間: 2009-10-27 00:24
Not too shy to talk
註冊日: 2008-04-20
來自:
發表數: 24
Re: 軟體開發文件的必要性與價值 ?
1.開發案合約的roles只是12207(life cycle)中的一部份(籌獲方與供應方/發展方爾),全部(開發案所需交付之)"文件"加總起來(就算未經裁適全數照標準列,且考量轉移至使用方與後續維護方,亦應)不致於有八十幾種那麼多,....

2.講到reuse的諸多"好處"....書上是說得很好聽啦,....實務上並不盡然...除非當初就是為reuse而作,否則有時代價還不如重寫....

3.講到"文件"與"軟體工程"...誠如周兄所言是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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