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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SEI 發表適用於獲取組織 (Acquisition) 的 CMMI-ACQ,不是CMMI-AM 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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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者 討論內容
albertchou
發表時間: 2006-10-25 16:34
Just can't stay away
註冊日: 2003-04-21
來自:
發表數: 71
Re: SEI 發表適用於獲取組織 (Acquisition) 的 CMMI-ACQ,不是CMMI-AM !!
前面多位先進與前輩提了很多精闢的觀點,讓吾人增長不少見識。不過個人想以一個比較淺顯的觀點,來提出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。

吾以為IEEE 12207 (或CNS 14837)它在規範從事與軟體有關的工作者的“做事方式”,它是代表的是“需求”(對做事方式的需求)。它像一把尺,用了它工作者才會知道成功的軟體系統專案中誰應該要做什麼事,也才會知道當下進行的或過去的專案中少做了什麼。不用它,就不會知道這些,就不會有長進。

現今與軟體有關的工作,不論是籌獲、供應、開發、維護或營運,都不是一個人所能勝任,一定要集合眾人的智力才能克其功。任何一個組織把眾人找齊後,若沒有一套程序把這些眾多的人與事有效地結合,這些人就是烏合之眾,只會把事弄得“一團亂”(CMMI Level 1的特徵),而成就不了什麼的。所以,CMMI(不論AM、ACQ或IPPD) 提供的是任何一個“組織”要能夠把有關“系統”或“軟體”的“事情做好”,所須具備的各種“組織能力”與其“成熟度”。更簡約的說法是:它提供的是改善“組織能力”成熟度的地圖。依其完成後,組織就具有某種程度(“成熟度”)“滿足”前述“需求”(IEEE 12207)的“能力”。

然而,“組織能力”是建構在“個人能力”之上的。如果,構成組織的成員不具備“個人能力”,組織是不可能有能力的。所以,每個從事與軟體(或系統)有關的組織中的每一位成員,都必須具備他在組織中扮演的角色所需要的“個人能力”。它是以軟體工程與系統工程中的各種知識為基礎的。

所以,個人以為不論籌獲方、供應方或者開發方要真正改善其“組織能力”,必須三管齊下(標準、CMMI與個人能力),缺一不可。而且,要在實際的專案中能發揮效用,又必須找到相當的對手。正如,成熟的男人要和成熟的女人結合,才有可能生出健康的小孩一樣。成熟的籌獲方與成熟的供應方(或開發方)才能“如質”、“如期”和“如預算”的完成軟體系統專案。

軟體品質協會資深管理師 周茂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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